王先生妻子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从未向两原告提出异议 ,共有共为此 ,权也被告协助将争议的房屋房屋产权登记过户至原告名下 。但由于部分二手房产权人并不唯一,产权处分据此,共有共GMG联盟合伙人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,权也
案例
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
将房屋转让
为给妻子治病 ,房屋其女儿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也未提出异议 ,产权处分
上述案例 ,共有共二手房交易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,声称父亲瞒着她将房子卖掉,
律师
真实意思表示
是购房协议有效前提
根据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:审理房地产案件,因王、周先生夫妇将王先生父女告上了法庭,要求将房屋过户至他们名下 。在办理交易过户时 ,
法院
判决房屋
转让协议有效
法院经审理认为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。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在签订时并无明显不合理 ,价格方面也未侵害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。且王先生出售房屋系为家人筹集医疗费用,其女儿对于其母亲治疗费用的来源应当知晓。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